灸法起于远古, 形成于秦汉时期。马王堆出土的《古灸经》中最早记载灸法治疗热证, 而《黄帝内经》为热证可灸提供了理论基础, 至东汉张仲景在《伤寒杂病论》中提出“火逆”“火劫”的危害, 进而得出“热证慎灸”, 使后世医家形成热证可灸与热证禁灸两大学派。现通过研究历代医家对热证可灸的认识, 探讨热证可灸与否。
1 秦汉代以前
灸法治疗热证最早见于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《足臂十一脉灸经》和《阴阳十一脉灸经》, “口热舌柝 (坼) , 嗌干……久 (灸) 则强食产肉”。并且提出“久 (灸) 几息则病已矣”。《黄帝内经》奠定了“热证可灸”的理论基础。《素问·六元正纪大论》[1]提到“火郁发之”, 即当热邪伏于体内, 可因势利导将热邪向外透散。灸法性属阳, 具有升散开泻的特点, 可以热引热, 开散腠理, 引邪外发。《素问·骨空论》提出“热病二十九灸”, 即“灸寒热之法, 先灸项大椎, 以年为壮数……凡当灸二十九处”。《灵枢·痈疽》中提到痈证“热盛则肉腐, 肉腐则为脓”, 并提出“发于肩及臑, 名曰疵痈……痈发四五日, 逞炳之”。《灵枢·背腧》提到关于灸法补泻的操作, 即“以火补者, 毋吹其火, 须自灭也;以火泻者, 疾吹其火, 传其艾, 须其火灭也”。说明灸不仅可补虚, 还可泻实, 热邪为病自然在泻法之内。
东汉张仲景在《伤寒杂病论》中首次提出“热证忌灸”的理论, 他认为刺法能泄实热, 灸法能补虚寒, 强调阳证用针, 阴证用灸, 并确立“三阳用针, 三阴用灸”的原则。如“太阳病, 以火熏之, 不得汗, 其人必躁, 到经不解, 必清血, 名为火邪”“脉浮热甚, 而反灸之, 此为实, 实以虚治”[2], 认为灸可致火邪上越, 热伤阳络, “因火而动, 必咽燥吐血”。但这种说法忽视了《黄帝内经》中提到的灸有补泻之说, 并与“热病二十九灸”相违背。有学者认为, 《伤寒杂病论》是一部热病专属, 注重顾护津液, 阳证不主张用灸, 恐伤及津液, 但并不是反对热证灸[3]。张仲景提出的“热证忌灸”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, 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灸法对热证的治疗, 后代医家对此思想也存有分歧。
2 魏晋隋唐时期
魏晋隋唐时期出现了重灸轻针的现象, 尤其是唐·王焘认为“针能杀人, 不能起死人”, 大力提倡“不录针经, 唯取灸法”, 使得灸法得到飞速发展, 涌现诸多针灸著作。灸法治疗热证的范围也更加广泛, 涉及内、外、妇、儿等诸科。
晋·皇普谧撰写的《针灸甲乙经》是我国现存最早的针灸学著作, 书中对灸法治疗热病做了大量记载, 如“狂而新发, 未应如此者……灸骶骨二十壮”[4]。
东晋·葛洪善用灸法治疗疾病, 认为灸法虚实寒热无所不宜, 首次提出“隔物灸”疗法, 用于治疗热毒炽盛引起的痈疮肿毒等外科疾病。如《肘后备急方》[5]中记载:“一切毒肿, 疼痛不可忍者, 搜面团肿头如钱大, 满中安椒, 以面饼子盖头上, 灸令彻痛, 即立止。”此法就是利用灸法拔毒外出, 透散热邪。又如“诸痈疽发背及乳方, 比灸其上百壮”“石痈, 当上灸百壮”, 都说明葛洪注重用灸法治疗热证, 并取得较好的疗效。《刘涓子鬼遗方》[6]是现存最早的外科专书, 书中记载可用灸法治疗痈疽。
唐·孙思邈认为“热证可灸”, 他提出的“生熟灸”更是对灸法补泻、热证可灸思想的补充。灸法治疗热证在《备急千金要方》《千金翼方》中屡见不鲜, 两书共提及热证灸法67首, 其中《备急千金要方》52首, 《千金翼方》15首, 认为灸法具有宣泄实热、清化湿热、发散郁火的功效。《千金翼方》载:“疗热迫血下行之妇人下血, 泄痢赤白, 漏血, 灸足太阴五十壮。”“凡卒患腰肿附骨肿痈疽节肿风游毒热肿, 此等诸疾, 但初觉有异, 即急灸之立愈。”[7]《备急千金要方·卷十四》中记载治小肠热满“灸阴都, 随年壮”;治心实热“灸心俞, 二七壮, 小儿减之”。[8]孙思邈不仅用灸法治疗实热证、湿热证, 还用于治疗虚热证, 他认为用灸法治疗阴虚内热证可获得“阳生阴长”之效。如《备急千金要方·卷十》中记载治“虚热闭塞, 灸第二十一椎, 两边相去各一寸五分”。《备急千金要方·卷二十一》中记载治阴虚燥热之消渴“口干不可忍者, 灸小肠俞百壮”。唐·崔知悌用灸法治疗阴虚火旺痨瘵, 他在《骨蒸病灸方》写道:“尝三十日灸活一十三人, 前后瘥者, 数过二百。”
唐·王焘重视灸疗, 在《外台秘要》中详细记载了灸法的应用, 认为灸法治疗小儿高热效果最佳。如“又直视瞳子动, 腹满转鸣, 下血身热, 口噤不得乳, 反张脊强, 汗出身热……如此非复汤瓜所不能救, 便当时灸之妙”[9]。
3 宋金元时期
宋朝时期灸法发展迅速, 达到一个新的高峰。针灸学家闻人耆年在《备急灸法》中记载了灸法治疗肠痈、疔疮、附骨疽、风火牙疼等病证[10]。《圣济总录》记载:“凡灸后却似火焮痛, 经一宿乃定, 即火气下彻。肿内热气被火夺之, 随火而出也。”[11]《黄帝明堂灸经》明确提出热证可灸, 如“小儿二三岁, 忽发两眼大小俱赤, 灸手大指次指间后一寸五分口陷者中, 各三壮, 炷如小麦大”“小儿口有疮蚀, 龈烂臭, 秽气冲人, 灸劳宫二穴”“小儿热毒风盛, 眼睛疼痛, 灸手中指本节头, 三壮, 名拳尖也”。[12]
宋·窦材提出“保命之法, 艾灼第一”, 重视热证可灸, 对张仲景的“热证忌灸”提出明确质疑。如《扁鹊心书》中记载:“仲景毁灸法云:火气虽微, 内攻有力, 焦骨伤筋, 血难复也。余观亘古迄今, 何尝有灸伤筋骨而死者!彼盖不知灸法之妙故尔。”[13]同时他还用灸法治疗妇人产后热、下焦积热的石淋等, “妇人产后热不退, 恐渐成痨瘵, 急灸脐下三百壮”“诸药不效, 乃肾家虚火所凝也, 灸关元三百壮”。窦氏还擅用灸法以保扶阳气, 尤其重视扶助肾阳。
金元时期“热证可灸”理论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, 这一时期以“金元四大家”最具有代表性。刘完素主张热证可灸, 认为灸法治疗热证可引火邪外出, 以热引热。如《素问·病机气宜保命集》载:“骨热不可治, 前板齿干燥, 当灸百会、大椎。”“泄者……假令渴引饮者, 是热在膈上, 此证当灸大椎五七壮立已。”[14]朱震亨提出热证可灸的机制为“火以畅达, 拔引热毒, 此从治之意”, 认为灸有补阳之功效, “阳生则阴长”。《丹溪心法》提出:“大病虚脱, 本是阴虚, 用艾灸丹田者, 所以补阳, 阳生阴长故也。”[15]
4 明清时期
明清时期针灸学发展达到鼎盛时期, 热证可灸得到继承和发展。如龚居中将灸法治疗热病广泛应用于临床, 《红炉点雪》记载:“凡痰火骨蒸痨瘵, 梦遗盗汗传尸等症, 宜灸四花六穴, 膏肓二穴, 肾俞二穴, 肺俞二穴, 足三里二穴, 手合谷二穴, 或膻中穴, 但得穴真, 无所不验。”[16]杨继洲在《针灸大成》中提到灸膏肓和灸劳宫可引热下行, 除热护津[17]。
明·汪机在提倡热证用灸的同时, 又提出热证慎灸。他提出“热者灸之, 引郁热之气外发, 火就燥之义也”, 并认为疮未溃时, 灸能“拔引郁毒”。如《外科理例》载:“一人发背焮痛如灼, 隔蒜灸三十余壮, 肿痛悉退。”[18]汪机在《针灸问对》[19]中言:“若身热恶寒, 时见躁作, 或面赤面黄, 噫干, 口干。舌上黄赤, 时渴, 咽噫痛, 皆在外也, 但有一二症皆不宜灸。其脉必数, 或但数, 亦不可灸, 灸之患立至。”
清·吴亦鼎认为热证可灸, 热证慎灸。如《神灸经纶》:“伤寒头痛身热, 可灸二间、合谷、神道、风池、期门、间使、足三里;伤寒遍身发热可灸百劳;伤寒余热可灸曲池、间使、后溪。”“脉得数实, 症见躁烦, 口干咽痛, 面赤火盛, 新得汗后, 以及阴虚内热等症俱不宜灸。”[20]可见吴亦鼎用灸法治疗热证时, 不是一味用灸法治疗所有疾病, 也不是反对热证用灸法, 而是倡导辨证施治, 因病而异, 灵活使用。
5 近现代
新中国成立后, 灸疗得到迅速发展, 治疗的病种大而广泛。针灸大师魏稼用灸法治疗热证屡获奇效[21], 随后针灸学界对热证可灸进行深入探讨。针灸学家周楣声提出“热证贵灸”, 力在扭转热证忌灸、禁灸的错误观念, 其用灸法治疗流行性出血热作为“热证贵灸”的突破口, 并引起了针灸学界的重视[22]。瘳方正教授治疗热证多选督脉, 认为实热证灸督脉能引热从背部发出, 虚热证能从阳引阴, 扶阳济阴[23]。
6 小结
热证可灸最早出现在《古灸经》中, 《黄帝内经》为其提供了理论基础, 历代医家对其均有独到的见解。本文通过整理历代医家的学术思想, 规范灸法治疗热证的临床应用, 以充分发挥其独特的治疗优势。探究热证可灸的理论发展, 可对灸法治疗热证提供有力的理论依据, 丰富灸法在临床中的治病方法, 有助于提高临床疗效。但热证可灸也不是完全排斥热证忌灸, 对阴虚阳亢病证要区别对待, 应用灸法治疗热病时要辨证论治, 手法得当, 才能取得满意疗效。
来源:中国民间疗法 作者:孟令艳 谢瑾 靳欣悦 高银丹 温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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